(1)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借款人年齡與貸款期限之和不超過60年。
(2)有勞動能力,是壹家之主或主要家庭成員。
(3)在農村信用社轄區內有常住或長期居住證明,並有固定住所。
(4)有合法穩定的收入和按時償還貸款的能力。
(5)借款人及家庭成員無不良信用記錄。
(6)在農村信用社開立個人結算賬戶,主要結算業務通過農村信用社辦理。
(七)自有資金達到資金需求總額的30%以上。
(八)符合農村信用社信用評級的相關要求。
(九)農村信用社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