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就屬於高利貸,
我國法律對於民間借款行為認定是合法有效的,但是並不支持高利貸行為。
《合同法》第二百壹十壹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
六、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