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延長至65438+2023年2月31。
政策基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65 438+07]77號。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6號《關於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本法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已到期的,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2月31日。
2.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印花稅減征50%。實施時間:2019 1 10月至2021 2月31 2月。
即符合小規模納稅人需求的小微企業,印花稅可以減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