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簽訂的借款合同上,對於利息和本金的還款方式是按照約定來還,如果約定的是按年結息,到期壹次性還本,還壹年的利息即可,還有按季借息,到期壹次性還本;按季借息,分期還本。
信用社發放貸款的用途和範圍是在保證農業生產所需資金的前提下,依據國家產業政策,根據自己的資金力量確定“資金使用序例”,即:先種養業,其他農業,後鄉鎮企業、個體工商業、社員生活和其他工商業。
在自身資金實力可能的情況下,只要國家政策、法令允許生產和經營的項目,能實現預期經濟效益歸還貸款者,信用社均可以發放貸款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