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如果欠條的形式完備,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壹般是有效的。
2、如果分手費欠條是在不得已或者在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等情況下書寫的,只要不損害國家利益,這種欠條是可以撤銷的。
3、在實踐中,因為分手費而寫的欠條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不會支持沒有實際或者真實的借貸關系而寫下的欠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