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三十壹條未約定利息但借款人自願支付,或者自願支付超過約定利率的利息或者違約金,未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以不當得利為由請求出借人返還的, 除借款人請求返還超過年利率36%的利息外,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