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未成年人是指未滿18周歲的公民,未成年人根據年齡段的不同,民事行為能力也有所不同。10周歲以下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10周歲至18周歲之間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特殊情況: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如果有獨立、穩定、持續的收入,並且這種收入是其生活的主要來源,這種未成年人將被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