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第壹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具應稅憑證、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是印花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印花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和中國境內收取供國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