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在長沙,只要首套房面積120平方米以上住房,再購買第二套住房時,不予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如果首套房面積在120平方米(含)以下,再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
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