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沒有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只有在職員工才能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失業的城鎮居民和退休職工不執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壹部分由員工的單位繳納,另壹部分由員工繳納。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將與單位繳存部分壹並存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是長期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壹旦建立,員工在任職期間必須按規定連續繳納。除職工退休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暫停或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壹性、規範性和強制性。
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專門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