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7日房貸新政出臺前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中尚未還清的部分。為了解決這樣的問題,金融機構對居民第壹次購買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貸款,其貸款利率的下限可擴大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