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財政部《國家助學貸款管理條例》(二十壹)學生所借貸款本息必須在畢業後四年內還清。為保證國家助學貸款的收回,學生畢業前必須與經辦銀行重新確認或變更借款合同,並辦理相應的擔保手續。這個程序完成後,學校就可以辦理學生的畢業手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