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認重復情況:認真核對待清算的貸款資金,確認是否有重復記錄,可通過對比資金收支明細、核對賬戶余額等方式確認。
2.聯系相關方:如發現重復資金,及時聯系貸款機構或相關金融機構,說明情況,提供相關證據。如有重復的交易記錄和銀行對賬單,要求核實處理問題,以便追回多余資金或調整賬戶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