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買房的原 始發 票是這樣的。
《中 華 人 民 *** 和 國 發? 票 管理 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 具發 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 具發 票。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 得發 票。取 得發 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