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抵押權屬證明等材料向銀行申請貸款;
2.銀行評估抵押品的價值;
3.銀行審核通過的,通知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
4.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和銀行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02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壹款第壹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在建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在登記時設立。
第403條
以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註冊,您可能無法對抗善意的第三方。
第209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生效;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