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退伍後到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報到(城市兵壹般到市民政局報到),就從妳報到過的民政局找,因為如果妳在那裏報到過,就說明當時檔案就在那裏,他們壹定會替妳查出檔案的下落,然後追查, 並且最後找出哪個部門不能提供妳的檔案,不能告訴妳去向,所以他們要對妳負責(怎麽解決妳和他們之間討論,比如開證明或者賠償)
如果妳退伍後根本沒去民政部門報過,很抱歉,只能碰運氣,去市區各級民政局找找了。因為就算有人丟了妳的檔案,他也不會承認妳沒有證據!畢竟已經過了快20年了,壹些檔案登記的記錄都不見了,更不用說在找檔案。最後如果真的找不到檔案了,妳白活了八年,檔案丟失了也沒人負責,更不可能自己補檔案,因為就算是剛退伍的檔案也極難補(涉及到很多軍隊部門),更何況妳退伍都快20年了。
上一篇:30萬公積金貸款30年利息多少下一篇:房產證被別人借走可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