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銀行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
3、銀行對借款人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
4、銀行按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貸款管理制度進行貸款審批。
5、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6、銀行按借款合同規定按期發放貸款。
7、銀行對借款人執行借款合同情況及借款人經營情況進行追蹤調查和檢查。
8、借款人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如要展期應在借款到期日之前,向銀行提出貸款展期申請,是否展期由銀行決定。東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12月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