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民政部門收到提交的申請材料後,應當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和審核,並依法進行審批。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條件的,通知當地村民委員會再次公示第三份名單3天,對無異議的對象發放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和保障金存折,對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