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金融危機後,為處置國有銀行業不良資產、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我國於1999年成立了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和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分別收購、管理和處置工行、農行、中行、建行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的部分不良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