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抵押合同可以在不貸款的情況下撤銷,但在辦理抵押之前。如果辦理了抵押,是不允許的,因為辦理了抵押後,就視為合同已經生效,不允許單方面違約。如果此時要取消,則視為提前還款,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妳要按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貸款前期發生的費用不退不補。而且這次違約會上收集到的信用信息會納入妳的個人信用記錄,對以後申請貸款有壹定影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四條。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抵押的,當事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相應的合同。使用期限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剩余期限。
第三百八十壹條地役權不得單獨抵押。土地經營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抵押權實現時,地役權壹並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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