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暫停其銀行賬戶5年內的櫃臺業務——暫停客戶從櫃臺渠道發起的基金交易。限制交易範圍包括但不限於手機銀行、網上銀行的金融購買、轉賬、ATM取現、轉賬、信用卡、掃碼消費。只允許通過銀行網點現場辦理相關業務。
2.暫停其支付賬戶的所有業務——暫停所有客戶支付賬戶(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的資金交易。),包括但不限於轉賬交易、收發紅包、掃碼支付、網上購物等。
3.禁止為其開立新賬戶的紀律措施。同時納入基礎金融信用數據庫管理,違法行為記入個人信用信息。
非專業用戶不受上述條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