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的,辭職的理由寫什麽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 按法律規定流程離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