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可以提取: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退休了;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定居國外及港澳臺的;
5.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6.納入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並繳納租金;
7.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罰,職工住房公積金集中存儲滿兩年仍未重新就業,職工戶籍已遷出本市,非本市戶籍職工已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