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型理財產品的投資方向是具有高信用級別的中短期金融工具,所以其信用風險低、流動性風險小。而信托貸款對銀行和信托公司而言,都屬於表外業務,貸款的信用風險完全由購買理財產品的投資者承擔。在此情況下,銀行和信托公司對借款人壹般不會進行授信盡職調查,對貸款用途也不會開展相關的監測工作,特別是貸款大部分在異地使用,就更缺乏有效的貸後管理。壹旦用款單位出現還款風險,擔保人又不能如期履行擔保責任,將會給購買理財產品的投資者帶來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