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建設銀行並購貸款管理辦法》規定,建行並購貸款比例是60%,並購的資金來源中並購貸款所占比例不應超過5%。
並購貸款,是指建設銀行向並購方或因其並購交易而設立的子公司SPV發放的,用於支付並購交易價款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