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是。法律解析:自有資金是指自有流動資金。即所有者權益在扣除固定資產等其他資金後用於經營周轉。扣除全部自有資金明顯有問題。企業的自有資金大多用於固定資本投資,而不是用於營運資金。扣除借款人自有資金用於營運資金的部分更為合理。否則,借款企業現在都不需要資金,事實並非如此。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1、第三十五條商業銀行應當嚴格審查借款人的貸款用途、還款能力和還款方式。商業銀行貸款實行貸款審查與分級審批相分離的制度。
2.第三十六條商業銀行發放貸款時,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嚴格審查擔保人的還款能力、抵質押物的權屬和價值、實現抵質押的可行性。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能夠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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