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贖回優先權:公司清算或破產時,劣後級股東的貸款優先於普通股東,但優先級低於其他債權人(如銀行貸款、債券)。這意味著在公司面臨風險時,劣後級股東的貸款承擔了更高的損失風險,類似於普通股東的權益。
3.資本結構:對劣後股東的貸款通常被視為公司資本結構的壹部分,用於補充股東的資本投入,以滿足公司的融資需求。與普通債務不同,對劣後股東的借款通常在財務報表中作為股東權益的壹部分列示,反映了劣後股東在公司資本結構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