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銀行、政府等政策原因,貸款無法獲批,保證金可以退還。
買房的人都很關心房貸政策。政府突然發布的房貸新政或者銀行改變的房貸暫行規定,對“房奴”的影響非同壹般。這些都是買賣雙方無法控制的原因,屬於第三方。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返還定金。也就是說,如果因為買賣雙方以外的原因無法辦按揭,買方可以要求開發商退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