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應在實施抵押時,確保抵押(通知)登記手續能辦妥後方可發放貸款。
(二)尚未開展抵押預告登記的地區,在采取以下風險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可在房屋買賣合同登記完成後發放貸款。
註:具體業務類型、辦理流程和辦理條件以當地分行相關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