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城市貧困人口中生活自理供養對象(含半護理分散供養對象)、半護理集中供養對象和全護理供養對象的救助供養標準分別由2065年的1.250元/月、1.350元/月和2000元/月調整為2065年的438+0.380元/月。
農村貧困人口中所有自理供養對象(含半護理分散供養對象)、半護理集中供養對象和全護理供養對象的救助供養標準分別由2019年的858元/月、958元/月、1809元/月調整為936元/月、1036元/月。
社會孤兒(含實際無人撫養的兒童)和機構孤兒(含實際無人撫養的兒童)的撫養標準分別由2065年的1.250元/月和2000元/月調整為438+0.380元/月和2208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