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為具有北京戶口或北京市居住證的自然人,年齡22-60周歲,具有完全行為能力;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房產要求:商品房、成本價房、標準價房、中心交房等產權、分期按揭房、在銀行有按揭貸款的商品房、成本價房、標準價房、經濟適用房、公寓、別墅等。,只要位於北京,產權清晰,有房產證,房齡不到20年,可以上市流通,沒有納入北京市城市改造拆遷計劃,都可以辦理;
4.借款人及其配偶可出席銀行的面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