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3個工作日;承諾辦結1個工作日。請人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或者銀行自助終端通過“提取業務辦理預約”情形選擇“發起預約-購買本市住房提取”/“異地購房提取”/“社保存量提取”,填報相關信息後提交。系統當場審核申請,審核通過的,申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預約櫃臺辦理。審核不通過的,退回重新填報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