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審計單位名稱,即被審計單位或項目的具體名稱。目的是明確審計對象。
2 .審計項目名稱,即審計事項,壹般指審計程序對象的名稱或財務報表項目的名稱。如XXX業務周期內部控制或貨幣資金、應收賬款等會計科目,目的是明確審計內容。
3.會計期間或截止日期,即審計內容所屬的會計期間或會計時點,旨在明確審計範圍。
4.審核過程的記錄,包括審核程序實施的記錄、審核測試記錄、審核員的判斷、評價、處理意見和建議,以及審核組討論記錄和審核評審記錄。目的是記錄審核員實施的審核程序的性質、範圍和過程。
5 .審計結論,即審計結束後,審計人員對審計做出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