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夫妻離婚後,公積金貸款分割: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的價值和歸屬不能達成壹致意見時,人民法院將按以下情況處理:1。雙方主張房屋所有權並同意競買的,應予允許;2.壹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照市場價格對房屋進行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壹方應當給予對方相應的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4條* * *夫妻以同壹簽名或者事後由其中壹方追認所負的債務,以及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以自己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同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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