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80年代,美國發生了大規模的儲貸危機。在這種情況下,證監會和證交會作為上市銀行的監管機構,要求貸款要按照期末公允價值反映。按照當時的處理思路,會影響利潤表,需要在利潤表中確認大量虧損。
銀行和企業對此並不認同,因為按照公允價值,同時將公允價值變動計入利潤表,銀行的損益會有較大波動,影響銀行的業績,進而影響股價。
為了協調雙方的矛盾,出現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處置方式,即應當以公允價值反映,但公允價值的變動不計入利潤表,而計入資產負債表的資本公積。國際準則修訂後,公允價值變動不再計入資本公積。但是現在我們是中國特色,規則沒有變。其他中國特色包括企業合並中同壹控制下的合並的會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