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買房的實質是借用了資金杠桿,提前實現買房住房的需求。為了這種便利,付出利息的代價。
說貸款買房比全款買房合算,主要是從現金的珍貴和杠桿作用的角度來說的。
買房的成本包括:
現金成本+機會成本+利息成本
買房的收益包括:
提前住進房子(安全感、戶籍、面子等)+房子可能的升值空間
其中現金成本是您的首付款和其余相關購房費用,機會成本是您的錢付了房款就不可能再投資其他較高收益的渠道了,比如股票,基金,實業等等。
比如您有100萬,有套房子剛好賣100萬,如果您全款買了,手裏就沒有現金投資其他了。同時要承擔房子未來可能不升值的風險。反之,如果您支付30萬首付,然後每個月還本金和利息,銀行利率假設5.4%,每月大約還幾千元。但其余70萬現金杠桿可以撬動其他投資收益,比如股票,基金等,收益率通常高於銀行貸款利率。
最後,貸款部分可以規避人民幣通貨膨脹的風險。拿在手裏的現金也是會貶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