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規定,自2019年7月1日起,北京市各類用人單位應當為其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應當按照職工月工資總額的5%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職工月工資總額不包括超過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而職工個人的繳存比例是8%,這些繳費屬於個人賬戶,用於購房。需要註意的是,在北京市政府實施的“限購”政策下,有北京市繳存公積金的個人不受房產限購政策的限制,可以享受購買北京市限購商品住房的優惠政策。
在北京市,哪些人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北京市,只有有北京市本地繳存住房公積金記錄滿壹年的職工和在京無房戶口家庭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是5%,其中員工個人繳存比例是8%,旨在鼓勵職工積極參與公積金制度,為購房提供保障。建議職工定期關註自己的公積金繳存信息,確保繳存記錄真實可靠。此外,只有在本市繳存住房公積金記錄滿壹年的職工和在京無房戶口家庭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註意此限制。
法律依據:
《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壹條 單位應當按照職工月工資總額的5%繳存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