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認購”是壹種舶來品,靈感來自香港房地產市場的壹次炒作。“認購”是購房者表現出買房的誠意,需要通過繳納“認購款”來體現。購房者繳納“認購金”後,可以獲得房屋的優先購買權,並享受壹定程度的房價優惠。在樓盤正式開盤銷售時,“被認可”的購房者會按照“優先選擇”的順序進行選房,選房後會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如果購房者沒有選到理想的房子,開發商會將“認購款”全額返還給購房者。
3、“認籌”不僅讓開發商在樓盤銷售中有機可乘,還隱藏著很多風險,很棘手。首先,購房者想要“認籌”,必須繳納幾千到幾萬元不等的“認籌金”。開發商會承諾“認購款”可以無條件返還。但即使有“投資人”因為不滿意而要求退款,也可以獲得免費的短期貸款,對開發商來說並不虧。這其實是壹種無償占用購房者資金的“融資方式”。
更多房產是否還能收到認購資金的信息,請到:/ask/921616103382 . html?Zd查看更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