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購買、建造自住住房或者裝修、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了;?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與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五年未轉行的;?
5.出國或出境定居;?
6、戶口遷出未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市、縣行政區域的;?
7、省人民政府規定的職工其他住房消費。?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需要資金,自有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不足的,可以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但須經提取人書面同意。?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的余額,應當持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到管理中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