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補貼:月補貼金額=職工當月標準工資×年度月住房補貼系數。其中,標準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等級工資、工齡工資之和,年月購房補貼系數為0.66。
2)壹次性補貼:壹次性住房補貼金額=(職工月平均工資1998 ×職工月住房補貼系數1998年底前工作月數之和)10(職工工齡補貼1999 ×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前工齡×職工住房補貼建築面積標準)。年工齡津貼13元。
3)差額補貼:差額補貼金額=(1999年基準補貼金額+1999年工齡補貼金額×住房公積金建立前工齡)×差額面積。其中,年基準補貼為1265元,差額面積=職工住房面積標準-現住房建築面積。
二、申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1)戶籍條件:申請人在申請公告日前已持有本縣常住戶口3年及以上,且實際居住在本縣轄區內;
2)經濟條件:申請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50220元;
3住房條件:戶均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公告之日前5年內(含)無轉讓房產記錄;
4)其他條件:申請人家庭無機動車(不含殘疾人專用車、摩托車、微型/小型貨車、輕型貨車)。
特殊行業(環衛工人):
1.申請人在本縣從事環衛工作6個月以上(含)。
2.申請人家庭在本縣玉林、南明、七星、澄潭街道無住房,5年內(含)無房產過戶記錄。
三。需提供的材料:
新的應用程序必須提供:
1)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8以下的不需要)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結婚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判決書)復印件;
3)其他證明(低保戶提供的低保障復印件;環衛工人提供上崗證原件)。
年度戶(原參保家庭)應提供:
家庭成員戶籍、婚姻發生變化的,提供變化材料;如果沒有變化,不需要提供材料。
四。程序:
申請人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窗口填寫《新昌縣住房保障資格審批表》並網上申請(年審用戶無需網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