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
信用社分為農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以服務三農為宗旨,城市信用社主要服務城市自然人。農村信用社正在逐步兼並城市信用社。信用合作社提供類似於銀行的基本服務,包括儲蓄、轉賬、貸款和擔保。信用社和商業銀行的大部分業務基本相同。壹般來說,信用社的利率比商業銀行高。貸款利率是中國人民銀行統壹規定的基準利率,信用社按照基準利率上浮幾個檔次,最高可達120%。
農村信用社的制度特征
農村信用社作為銀行業金融機構,有其自身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是以互助為主要目的,由農民和農村其他個人組成的合作金融組織。其業務經營由會員在民主選舉的基礎上指定的人員管理,並對會員負責。其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管理具體事務和業務運作的執行機構是理事會。
2.資金來源主要是合作社成員繳納的股份、留存的公積金和吸收的存款;貸款主要用於解決其成員的資金需求。起初主要發放短期生產生活貸款和消費貸款。後來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漸拓寬了借貸渠道,和從商業銀行貸款沒什麽區別。
3.因為業務對象是合作社成員,業務程序相對簡單靈活。農村信用社的主要任務是組織和調節農村資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開發,支持多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成員家庭經濟,根據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的有關規定,限制和打擊高利貸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