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轉變:從“平均地權”到承認“耕者有其田”。背景:國民黨改組,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的實施,使三民主義得到了適應時代潮流的新的詮釋。
(3)從1950到1952結束的土地改革為農業生產的恢復開辟了道路;②從1953到1956的農業合作化運動,即對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進壹步解放了農村生產力;③始於1958的“人民公社化”運動超越了生產力水平,嚴重挫傷了生產者的積極性;④十壹屆三中全會後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解放了農村生產力,促進了農業的發展。
(4)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農業是社會穩定的基礎;農業是民族自立的基礎;中國農業的基礎地位仍然比較脆弱,農業發展速度仍然比較落後,農業仍然是制約國民經濟發展的薄弱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