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與貸款銀行壹起辦理房屋抵押權的註銷手續;
2、向保險公司辦理相應保險費的退還手續;
3、向開發商辦理押金的退還手續(如有)。
4、若在貸款期間已辦理過房產證,只需把銀行的註銷單、他項權證及身份證拿到行政服務中心房管處窗口就可;
5、若未辦過房產證、還貸結束後把銀行的註銷單拿到房管處窗口註銷,然後辦理房產證。
銀行貸款需要的材料如下: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和戶籍;
2、婚姻狀況證明,需要提供未婚證明的未婚人,需要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文件或者離婚證書(表明離婚後未再婚)的離婚者;
3、必須向已婚人士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和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六個月工資收入證明或者地方納稅證明);
5、申請抵押貸款的,必須提供抵押權利的證明,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間利息的總和不得超過抵押物的評估價值的壹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壹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壹並支付;借款期間壹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壹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壹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壹並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