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詞義引申的第壹種途徑是:由於詞義活用在特定語境下從固有詞義引申出臨時意義,其約定俗成後便構成詞的新的義項。這壹途徑中,有以下4種引申方式:
1、相類引申。相類引申指引申義與本義在性質、特征、作用等方面有相類之處。即兩種不同事物有相類關系,詞由表達某壹事物而類推為表達另壹事物。
2、包容引申。包容引申指引申義和本義之間,在意義範圍上具有包容與被包容的關系。具體說來,或是同時代的特指與泛指,或是不同時代意義範圍的擴大與縮小。
3、正反引申。正反引申指引申義和本義在同壹個意義範圍內是相反或相對的關系。如“貸”有“借出”的意思。
4、連帶引申。連帶引申是容量最大的壹種引申方式。引申義與本義的連帶關系有多種情況,或是事物與其連帶的事物,或是事物及其連帶的屬性等。
二、詞義引申的第二種途徑是由於語言修辭在特定語境下從固有詞中產生新的修辭意義,其約定俗成後便成為詞的壹個義項。在這以途徑中,有以下3種引申方式:
1、比喻引申。比喻義和比喻不同,比喻僅是臨時打比方,其意義是臨時的,壹旦離開特定的語境,其臨時意義就不存在,而比喻義則是約定俗成的固定在詞義中的引申義。比喻義產生的過程是詞的本義作喻體,被比事物作本體,本體的意義約定俗成後轉化為引申義。
2、借代引申。借代引申指引申義與本義是借代關系。借代義與借代不同,借代僅是臨時換個名稱,而借代義則是約定俗成的固定在詞義中的永久性的代名詞。借代義的產生過程以詞的本義作為借體,本體的意義在約定俗成後轉換為詞的引申義。
3、象征引申。象征引申指引申義與本義是象征關系。象征義與象征不同,象征僅是臨時的以物托意,而象征義則是約定俗成後固定在詞中的永久性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