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分為兩種情況:
首先,預付款後,開具發票,憑此發票收貨。
第二,先開具收據,註明是預付款並加蓋公章,收到貨後再開具發票。
預付款是壹種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決合同壹方的流動資金短缺。預付款不能保證債務的履行,也不能證明合同的成立。如果收到預付款的壹方違約,則只需返還已收到的款項,無需雙倍返還。此外,法律對預付款的使用有嚴格的規定,不允許當事人在合同中隨意設定預付款,但對首付款沒有這種限制。
發票和收據有什麽區別?
1.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勞務等經營活動中開具和收取的款項。由稅務機關統壹印制、發放和管理,納稅人按照經營範圍向稅務機關領購相關發票。
發票主要有兩大作用:壹是作為經營活動的原始憑證,既是購貨方支出的證明,也是銷售方收入的證明,是單位和個人進行生產經營核算的重要憑證。二是買方維權的法律憑證,出現質量問題可以索賠。
2.收據僅適用於與業務無關的往來賬戶憑證。如果妳想輸入成本,它必須是發票!如果收據計入成本,稅務機關應調整和增加應納稅所得額並征收企業所得稅(25%稅率)。
預付款發票和正式發票有什麽區別?事實上,如果預付款發票與正式發票有任何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