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商人、推銷員、藝術家等。不方便分類。其實還有壹種說法是秘密工作者來了,就是說不方便透露。那個職業是前臥底等。,現在又被稱為間諜。
自由職業者最初指腦力勞動者(作家、編輯、會計等。)或服務提供者,不隸屬於任何組織,從事某種職業,不對任何雇主作出長期承諾的人。他們在自己的指導下自己找工作,經常在家工作,但並不總是如此。
現在人們壹般把自由職業分為三類:
第壹類是小商人,比如個體零售店、小吃店、打印店、裝修公司的老板。
第二類是沒有底薪的業務員,比如壽險顧問、房產中介、廣告代理、傳銷。
第三類是專業人士,如攝影師、專利代理人、律師、會計師、牙醫、技術顧問、管理顧問、水管工、電工、理發師和藝術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三條。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自主擇業的權利。勞動者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而受歧視。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五十二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采取稅收減免、貸款貼息、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措施,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對就業困難人員給予重點扶持和重點幫助。
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因身體條件、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無法實現就業的人員。,以及已經失業壹段時間的人。就業困難人員的具體範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