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畢業生所在高校領取《補償招收高校畢業生學費及補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也可從網上下載),學校審核蓋章畢業生畢業及學費繳納情況;
2.到畢業生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武裝部蓋章,證明畢業生入伍;
3.持《申請表》到戶口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蓋章,證明畢業生繳納的學費是否為貸款等。
4.將申請表寄回學校,學校送省教育廳、教育部審核。如無異常,將相關學費轉入學校,再由學校匯至畢業生對應的銀行賬戶。
法律依據:征兵政治審查規定第二十壹條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應當組織鄉(鎮、街道)和基層單位對確定為義務兵的青年進行跟蹤審查,掌握其實際表現和外出情況,以人戶分離、外出務工經商為重點,做到去向明確、情況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