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次,家住新華下陸某小區的業主陳女士在公交車上碰巧遇到鄰居,便“撿到”了壹筆錢。她買下房子後,為了節省幾千美元的裝修費用,沒有辦理房產證。這天在公交車上和樓上鄰居聊天,得知房子實際面積比合同面積少了0.41平方米,我可以拿到800~900元。但是,開發商沒有主動告知,他也不知道自己沒有辦理許可證。
記者了解到,像陳女士這樣暫時不辦證的市民越來越多。高小姐剛剛在後湖買了壹套房產,由於房價太高,占用資金太多,她打算暫停辦理房產證,留下現金用於裝修。這樣,維修基金和契稅可以暫時扣繳,它們占交易金額的4%,她40萬元的房子可以“節省”654.38+0.6萬元的“生活資金”供她自己使用。
武漢平安房地產公司市場部負責人表示,從公司此前幾個樓盤的銷售經驗來看,壹次性付款的客戶中,890%都及時拿到了房產證,而按揭買房的業主中,有30% ~ 40%抱著“反正不賣,不用辦證”的想法,尚未辦理房產證。
“陳女士理應得到這筆錢。不辦房產證其實是有風險的。”湖北宜黃張麗律師事務所陳愉律師表示,出於兩個原因,他不主張非正常認證。
首先,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少數房產無法在壹定時間內申請房產證。如果業主不主動出價,他們不知道是否可以合理處理。壹旦發生這種情況,他們無法及時知道並主動解決。
第二,辦理房產證需要開發商的配合。如果拖久了,時代變了,開發商的人員變了,那就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