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助學貸款申請時間是9月-12月(開學後)。
知識拓展:
國家助學貸款是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資助力度所采取的壹項重大措施。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用於彌補在校學習期間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的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
該措施自1999年實施以來,累計發放助學貸款4000多億元,***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2000多萬名。
2023年4月,財政部、教育部、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發布通知,要求做好2023年國家助學貸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償還工作。
對2023年及以前年度畢業的貸款學生2023年內應償還的國家助學貸款本金,經貸款學生自主申請,可延期1年償還。
原則上全日制本專科生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
學校學生資助等部門負責對學生提交的國家助學貸款申請進行資格審查,並核查學生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學生的貸款申請。
國家助學貸款實行壹次申請、壹次授信、分期發放的方式,即學生可以與銀行壹次簽訂多個學年的貸款合同,但銀行要分年發放。壹個學年內的學費、住宿費貸款,銀行應壹次性發放。
國家助學貸款利率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後的利息由貸款學生本人全額支付。
經辦銀行將違約情況錄入中國人民銀行的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供全國各金融機構依法查詢。對惡意拖欠貸款的違約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貸款、汽車貸款等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