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倉損失大,處置過程被動。由於金融機構在清償債務時處於劣勢,除少數房產、有價證券等抵押財產外,大部分在變現後損失較大,且部分在已償還貸款本息中所占比例較低,使得金融機構在處理抵押財產時處於兩難境地;
2.變現渠道少,處置形式單壹。目前,抵押財產的處置方式並不統壹,但大多數金融機構主要采取指定幾個人或專人負責業務部門的形式,沒有固定或暢通的清算渠道,清算範圍基本局限於本地區或鄰近地區,受市場容量限制;
3.流動性不夠強,處置手段不活。有些單位對貸款資產處置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大多數單位壹般由公司業務客戶經理負責資產變現;
貸款資產是指借款人、貸款人和擔保人經協商,或經仲裁機構仲裁,或經人民法院判決、裁定,在借款人未按約定償還貸款時,用於抵償欠金融機構貸款本息的借款人和擔保人的抵押、質押等資產所形成的待處理資產。